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调味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抽检样品439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427批次,不合格的样品12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万家乐超市销售的标称商丘市家兴调味品厂生产的1批次草菇老抽(酿造酱油)、一品香调味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开封名镇酱料酿造厂生产的1批次老抽王、叶县遵化店镇三和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副食品公司酿造厂生产的1批次老抽酱油、孟州市孟洋干鲜调料店销售的标称孟州市奇达香调味厂生产的1批次草菇老抽、张家粮油行销售的标称平顶山京江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烧老抽王、社旗县万佳福百货副食有限公司桥头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平顶山京江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烧老抽王、偃师市岳滩镇后马郡好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洛阳圣济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圣济老抽酱油、滑县万家福商贸有限公司卫河路生活店销售的标称孟州市奇达香调味厂生产的1批次豆香居酱油(红烧型)、孟州市兰建华调料行销售的标称孟州市奇达香调味厂生产的1批次草菇老抽检出氨基酸态氮不达标;扶沟县吕潭乡松义粮油店和睢县董店玉东超市销售的标称商丘市家兴调味品厂生产的2批次草菇老抽(酿造酱油)检出氨基酸态氮不达标且苯甲酸超标;河南万家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顶山京江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烧酱油菌落总数超标。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开封市、洛阳市、焦作市、平顶山市、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相关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已要求经营单位所在地的开封市、洛阳市、焦作市、平顶山市、南阳市、商丘市、周口市、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518.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518.xls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8日
日期:201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