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省局按照总局要求,组织专人对武汉惠尔康扬子江乳业有限公司复原乳标签标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复原乳标签标识情况,并通过检查液态乳产品配方、投料记录、入出库记录、生鲜乳收购记录、发票等,利用物料投入产出平衡原理,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使用复原乳加工液态乳且未按照相关规定标签标注复原乳,或者使用复原乳加工巴氏杀菌乳的行为。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企业不生产复原乳;
(二) 现场查验了企业生鲜乳收购记录、原料入库记录、投料记录、产品出库记录,其中投料记录不完善,已要求企业整改,整改结果反馈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 选取2016年5月3日生产的所有产品计算物料投入产出情况,物料基本平衡。
2016年5月16日
日期:201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