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包括:蛋制品、酒类、糕点、餐饮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等。抽检样品共计254批次,其中合格25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糕点1批次(不合格项目: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食用油1批次(不合格项目:酸值/酸价)、乳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429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429
日期:201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