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发展改革、党委网信办、科技、商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林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部有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质检总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互联网在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和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共同研究制定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林业局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农市发〔2016〕2号.ceb
日期:201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