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聘请了一批深港两地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和大型食品企业的专业资深人士作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专家顾问,制定了《深圳市食品餐饮安全监管顾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顾问管理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借外脑研究政策法规。定期召开研讨会,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涉及食品餐饮环节管理的法规、制度建设的技术论证,为法律法规的宣贯、政策措施的制定、行业突出问题的解决积极献计献策。特别是在《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中,有关专家顾问为餐饮计分制、食堂备案制等创新性制度设计提供了积极参考建议。
二是借特技(特别技能)发挥专业优势。专家顾问贴近食品行业管理一线,就如何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科学制定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先进标准、规范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机构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内容,提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监管措施,如出台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6+1文件,编印餐饮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教材等。
三是借外力提升监管效能。专家顾问以协助监管部门现场检查、规范指导和开展专业宣传培训等形式,助力本市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量化管理提级、“明厨亮灶”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成效,推进行业共治。
四是借专家及时答疑解惑。面对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困惑等,发挥专家顾问优势,协助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开放日”、参与电视直播访谈、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方式对公众答疑解惑、协助监管部门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热点问题。
日期:201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