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2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EU)2016/637,修订食品香料(EC)No1334/2008号法规附件1中许可调味物质名单,删除3种调味物质。
这3种调味物质包括桃金娘烯醛甲酸、桃金娘烯醛-2-丁酸甲酯、桃金娘-3-丁酸甲酯。对于在本法规生效前6个月,已经合法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这3种物质的食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或有效日期。
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61550870062&uri=OJ:JOL_2016_108_R_0003
日期:201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