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规定,保健食品的食品销售经营许可管理权限由设区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使。为确保知法守法主体进入保健食品市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强三重”举措,严把准入关口。
一是强标准重宣传。一方面严把材料制度关,详细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时效性,严格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制定并落实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强化进货验收和台账管理;另一方面严把现场检查关,现场查看经营场所证明原件,重点审核主体经营场所地址与申请地址是否一致,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是否符合要求。
二是强时限重培训。严格控制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减到10个工作日,实际审批用时比法定总时限减少66.7%,且无超时现象。在严格审批的同时,强化培训,建立事前许可培训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保健食品经营主体事前培训。
三是强规范重指导。在现场验收过程中针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管理、广告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加强指导,明确要求,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截至目前,受理保健食品许可申请29份,准予许可18家,准备进行现场核查11家。
日期:201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