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保障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
质检总局
2016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告31号附件.docx
日期:201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