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韩国MFDS发布了制定《卫生用品管理法》的立法预告,将整顿洗涤剂、一次性纸杯、勺子、筷子、牙签等卫生用品的管理体系,制定符合现实的管理标准。
该草案的主要内容有:a.明确卫生用品的具体范围;b.变更卫生处理业名称、设施标准现实化;c.按品种适当的进行标示;d.自我质量检查周期灵活性运作等。
草案中将卫生用品分为了洗涤剂、漂洗助剂、其他卫生用品(一次性水杯、勺子、筷子、叉子、刀、牙签、餐巾纸、食品服务业用湿纸巾)、卫生湿毛巾进行管理。
同时,卫生用品营业种类中 “卫生处理业”的名称修改为“卫生湿毛巾业”,现在不必要使用的高价装备在设施标准中排除。
为改善不符合卫生用品相关行业现实的规定,与卫生用品种类无关,所有单个包装纸上所标示的标示标准可按卫生用品品种进行适当地标示。
另外,卫生用品相关自我质量检查的周期,按品种可进行现实性的调整。
目前,韩国卫生用品是依据1999年废止的《公众卫生法》进行管理的,因不能对废止法律进行修改,产生了不合规定的适用情况,因此对整个卫生用品管理体系进行了整顿,以制定符合现实的管理标准、强化卫生用品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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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