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2015年10~12月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情况,我区1家企业2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监督抽检及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督抽检情况
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涉及我区1家企业1批次,是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装三能婴儿配方乳粉(1段)(2015年10月14日生产)检出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出不符合国标、企业标准和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涉及我区1家企业1批次,是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装三能婴儿配方乳粉(1段)(2015年10月14日生产)检出维生素C不符合国标、企业标准和包装标签明示值。
检出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涉及我区1家企业1批次,是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能全优OPO较大婴儿配方乳粉(2015年9月28日生产)检出钠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二、调查处置情况
12月4日、29日,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调查处置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的不合格产品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快速处置机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封存库存问题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宁夏红果乳业立案查处。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产品及违法所得;2.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712530元。3.针对钠的检测值不符合标签标示值要求,给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邀请检测机构的微生物专家和国内大型乳品企业的生产技术专家到企业认真排查问题原因,进行整改。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原辅料、生产车间、检验环节、操作人员、厂区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厂区外围环境、生产车间取风口、洁净区环境等进行阪崎肠杆菌的检测。经检测,公司周围牧场、生产车间洁净间取风口处个别取样点检出阪崎肠杆菌。经过排查分析,企业认为,造成问题产品的主要原因不是系统污染,属于点污染。公司西北方向有奶牛养殖牧场,且生产车间洁净间取风口过滤装置仅为普通过滤装置,因此,受外部环境和季风影响,有可能将牧场环境中的阪崎肠杆菌带入厂区,再由室外取风处进入车间,极有可能造成10月14日生产的产品点污染。
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经过认真、严格整改后,试验性生产4个批次产品,并逐批次抽取样品送往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海淀所进行全项目委托检验,试生产样品不作销售。目前,送去的试验性生产样品还在检验当中,自治区、吴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邀请有关专家对企业生产工人、检验员和各类管理人员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待试验性生产样品检验合格后,自治区局将联合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后再同意该企业恢复正式生产。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3月9日
日期:201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