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对2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进行公示。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2类食品11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110批次,不合格6批次;食糖3批次,不合格2批次。现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1.安徽省来氏大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生产日期/批号:2015/6/25)标签不合格;
2.宣城市香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精制生粉(生产日期/批号:2015/8/21、2015/9/26)标签不合格;
3.苏果超市(马鞍山)有限公司雨山西路购物中心经销的广西亿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早餐黑芝麻糊(生产日期/批号:2015/8/15)酸价超标;
4.安庆信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年糕(生产日期/批号:2015/9/5)标签不合格;
5.安徽省良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生产日期/批号:2015/7/21)灰分超标;
6.芜湖天业炒货食品厂生产的白砂糖(生产日期/批号:2015/6/17)标签不合格;
7.宿州市埇桥区福满多购物中心经销的安徽省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生产日期/批号:2015/7/8)色值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宣城市、芜湖市、宿州市、马鞍山市、安庆市、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6个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302-粮食及粮食制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302-食糖
食品抽检合格-20160302-粮食及粮食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302-食糖
日期:201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