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评估方法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6〕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43号)的部署要求,省质监局公开征集我省现行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可对我省现行的16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具体情况附后)提出废止、转化、整合、修订和保留等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同时,对不在上述范围、正在实施的其它强制性地方标准也一并提供标准文本及整合精简意见建议。
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我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意见建议,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反馈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以意见送达或寄到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国荣,电话(传真):0591-87816056, 邮箱:326976095@qq.com;
郑海梅,电话(传真):0591-87581050, 邮箱:1023090489@qq.com;
附件:我省强制性地方标准基本情况登记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1日
日期:201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