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乳制品主要包括液体乳、其他乳制品(炼乳、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干酪)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GB131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19646)、《人造奶油卫生标准》(GB151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酪》(GB54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再制干酪》(GB25192)、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酒球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霉菌、酵母、商业无菌、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酸价等18个指标。共抽检乳制品样品136批次,涉及15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液体乳84批次、乳粉6批次,其他乳制品(炼乳、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干酪)46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日
相关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302-乳制品.xls
日期:2016-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