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转移我省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取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酒类、餐饮食品等23类食品共计2336批次样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样品2282批次,不合格样品54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301.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60301.xls
日期:201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