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5日—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审计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召回、处置情况进行了食品安全审计。
审计发现,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在检验管理、物料储存和分发、出厂检验能力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库房物料标识牌上缺少物料状态、动态变化等信息,不符合《细则》中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关于物料可追溯性和物料平衡的要求。
(二)批生产指令单、批包装指令单设计不合理,所记录包材领用和使用过程与实际流程不一致,不符合《细则》中生产过程管理制度关于包材的管理规定。
(三)清洁作业区温度、湿度、压差检测频次为1次∕班,不符合《细则》中关于清洁作业区空气动态监测的要求。
二、生产记录不完整
进货验收记录中没有纸盒、纸箱的验收记录,维生素A、硒、脂肪酸等检验项目的检验原始记录中缺少标准品、仪器条件等相关信息,不符合《细则》中记录管理制度和GB 23790—2010中15.1条款关于对采购、检验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审计工作组已在审计过程中将本次食品安全审计发现的问题反馈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进行整改。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持续、系统排查治理风险隐患,确保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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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