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897批次焙烤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酒类、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合格样品1854批次,不合格样品43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标称甘肃龙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景电宾馆生产的双色蛋糕霉菌计数不合格;标称合作市山海岸酒吧生产的泡菜寿司霉菌计数不合格;标称张掖市巴里岛风情咖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草莓布鲁塞尔松饼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合格;标称靖远汇仁居花之林人文茶馆生产的巧克力松饼霉菌不合格;
标称甘肃海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荷叶决明茶标签不合格;标称芜湖市东方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苦荞茶标签不合格;标称临夏县金源清真茶厂生产的金源八宝茶标签不合格;标称成县祥峰金银花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银花茶标签不合格;标称临夏县伊善德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河州园八宝盖碗茶标签不合格;标称环县鑫泰杂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苦荞茶标签不合格;标称临夏市大夏河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八珍果香茶标签不合格;标称广河县忠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宁夏枸杞标签不合格;标称临夏县伊善德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河州园八宝盖碗茶标签不合格;标称甘肃雪峰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花三泡台标签不合格;
标称天津富宝隆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玉带豆酸价不合格;标称广东创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带豆酸价不合格;标称和政县绿源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香脆兰花豆标签不合格;标称甘肃省徽县雅龙银杏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银杏果仁标签不合格;标称民勤县鸿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籽过氧化值不合格;标称天津富宝隆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琥珀核桃仁不合格;标称重庆欣泰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怪味胡豆酸价不合格;
标称甘肃田金刚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蜜、土蜂蜜、三宝蜜标签不合格;标称永靖县枣香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枣花蜜标签不合格;标称景泰康源养蜂场生产的蜂蜜标签不合格;标称上高县天成饮料制剂厂生产的洋槐蜂蜜、枣花蜂蜜、枸杞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合格;标称灌南喜满堂蜜园生产的洋槐花蜂蜜、紫云英蜂蜜标签不合格;标称甘肃昆航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然原生态土蜂蜜标签不合格;标称泾川崇方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养生蜜标签、果糖和葡萄糖、蔗糖不合格;
标称甘肃普康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尚武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不合格;标称甘肃丝路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极品丝路春酒固形物、酒精度和丝路春金冠(二星)酒的酒精度不合格;标称甘肃腾格里酒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腾格里特夜十年窖藏酒、腾格里特夜酒固形物不合格;标称乌市新宇楼兰果酒厂生产的吐鲁番全汁红葡萄酒的标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酒精度和法国红葡萄酒的标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不合格;
标称平凉市吉品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牛油酸价、过氧化值、丙二醛不合格;
标称甘陇西罗记乳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山红红果梨山梨酸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生产、下架、召回等措施;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市场清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涉及外省的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情况通报了企业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4月10日前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三、危害分析:
1、标签:食品标签标注不合格虽然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但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霉菌计数:霉菌是一种生命力极为旺盛的微生物,能通过皮肤、呼吸道等途径使人患病。霉菌产生的毒素危害更大,能够损伤肝、肺、肾脏等重要器官,具有致癌、导致胎儿畸形等作用。食品中的霉菌堪称“定时炸弹”,含有霉菌的食物将危害健康,甚至生命。
3、过氧化值、酸价:过氧化值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品质指标。用于说明样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在一般情况下,过氧化值和酸价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哈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4、果糖和葡萄糖:是蜂蜜的主要甜味成分和重要品质指标,也是判定蜂蜜是否掺假的重要指标。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还原糖)指标偏低,提示存在蜂蜜掺假的情况,使得蜂蜜的品质下降。掺假添加物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5、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甜味剂。长期食用超范围、超量使用甜蜜素的产品会危害人体肝脏及神经系统,不利于身体健康。
苯甲酸是食品中最常用的防腐剂,可延长保质期,防腐效果好被广泛地用于调味品中,但苯甲酸、山梨酸本身具有一定毒,超标短期可能会导致腹泻和过敏,而长期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骨骼生长、引起肝肾脏的慢性损害。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6年第5期).doc
2.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16年第5期).doc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9日
日期:2016-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