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萝卜糕样本的糖含量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不符。中心正跟进事件。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 淘大萝卜糕
原产地: 香港
生产商: 淘化大同食品有限公司
包装: 三件装/每件六十五克
此日期前最佳: 二○一七年二月三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从荔枝角一超级市场抽取上述样本作检测,化学分析结果显示该样本糖含量为每一百克含二点九克,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每一百克含一点三克不符。」
根据中心的《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技术指引》,有关糖的营养素含量规管容忍限为检测结果不高于标示值的百分之一百二十。
发言人说:「中心已知会有关商户上述违规事项,而该商户已按中心指示将受影响批次的产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中心亦已与有关产品的生产商跟进,追查有关产品的分销情况。」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规定,任何人如在标签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
完
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
日期:201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