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消息,年关将近,台中市卫生局针对年节必备的金针、笋干等脱水蔬菜,及肉干、腊肉、米制糕类、花生糖、蜜饯、水产制品、豆制品等食品进行抽验,167件中有6件不合格。
台中卫生局进行第2波年节食品检验,包括抽验金针、笋干等脱水蔬菜共20件,其中有3件二氧化硫超标;另抽验肉干、腊肉等肉制品等20件,1件防腐剂超量。
此外,年节象征步步高升的米制糕类抽验20件,1件越南河粉检出防腐剂不合格;花生糖等抽验27件,1件总黄曲霉毒素超过标准值;零嘴蜜饯32件、水产制品24件、豆制品24件等检验均为合格。
卫生局指出,此次抽验167件年货食品,共6件不符标准,其中4件分别为在西屯区生晖商行抽验的“金针”检出漂白剂二氧化硫5.8g/kg(标准:4.0g/kg以下);南区瑞峰五金行抽验的“脆笋角”检出二氧化硫0.25g/kg(标准:0.030g/kg以下)。
而西屯区黄素娇摊抽验的“腊肉”检出防腐剂己二烯酸3.14g/kg(标准:2.0g/kg以下);西屯区宗盈商行“芝麻花生糖”检出总黄曲霉毒素160.3ppb(标准:15ppb以下);4件产品在检验报告检出时,卫生局已立即通知产品下架不得销售,并移外县市源头厂商所辖卫生局进行后续处理。
另外2件产品为南区瑞峰五金行抽验的“宝岛特上笋干”检出二氧化硫1.64g/kg(标准:0.030 g/kg以下),产品为大里区美加利有限公司制作;南区阿义制面“越南河粉”则检出“防腐剂去水醋酸”1.13g/kg(标准:不得检出),产品是由大里区上毫制造购入。
卫生局长徐永年表示,业者违法使用食品添加物产制食品已违反食安法第18条;而食品含黄曲霉毒素超标,已违反食安法第17条真菌毒素限量标准,限期若未改正可处罚款,违规的食品也需依规立即下架销毁。
日期:2016-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