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近期,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东丽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四站等11家食品检测机构,按照《天津市食品生产环节抽检监测实施方案》,抽检了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配制酒、膨化食品、食糖、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8类58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75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13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44%;调味品抽检20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5%;膨化食品抽检2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4.00%;糖果制品抽检12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占5%;配制酒抽检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20%;食糖抽检33批次,粮食加工品抽检6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抽检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项目为:天津三星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白瓜籽二氧化硫不合格;天津尚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干花生标签不合格;天津九品莲花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盐味精标签不合格;天津市天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比萨卷标签不合格;天津欧蒂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代可可脂巧克力标签不合格;天津市艾诗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代可可脂巧克力标签不合格;天津市金谷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代可可脂巧克力标签不合格;天津市同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代可可脂黑巧克力标签不合格;天津市芙烈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牛奶代可可脂巧克力标签不合格;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7%VOL白果酒酒精度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相关区县局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6年3月30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委并向社会公布。
三、具体抽检产品及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报
附件: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xls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信息.xls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信息.xls
配制酒监督抽检信息.xls
调味品监督抽检信息.xls
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信息.xls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信息.xls
2016年1月15日
日期:2016-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