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特殊膳食食品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077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微生物、品质指标、其他污染物等35个指标。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样品101批次,涉及10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99%。其中:
1.抽检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92%,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钠、不溶性膳食纤维。
2.抽检幼儿配方食品48批次、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0日
相关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20-特殊膳食食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0-特殊膳食食品.xls
日期:201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