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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药监局发布2015年第六期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及乳制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2016-01-20 成都市食药监局962
核心提示:近期,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计划组织全系统展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具体包括蔬菜、水果、生鲜畜禽肉、调味品、食用油、油脂
近期,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计划组织全系统展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具体包括蔬菜、水果、生鲜畜禽肉、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含桶装水)、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酒类、粮食及其制品、糕点、乳及乳制品等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意见》的要求,现通报第六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一、监督抽检的基本情况
 
  本期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及乳制品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1863批,其中生产环节457批(包括乳及乳制品专项107批),流通环节787批,餐饮环节619批。生产环节的抽样全部在我市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成品库房中抽取,流通环节的抽样在我市21个区(市)县内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商场、连锁超市、专卖店等抽取,餐饮环节的抽样在我市21个区(市)县内具有代表性的校园内餐饮服务单位、各类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总局令第11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抽样、检验,并依据国家食品检验技术要求报送检验结果。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及餐饮环节监督抽检的品种、数量分别见表1、表2、表3。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尤其在流通环节、餐饮环节抽取的样品,涉及上一环节标称生产经营主体时,要严格明晰本环节与上一环节各自主体责任,避免公众因认识上的误区,将流通环节或餐饮环节的主体责任误判给生产环节。为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第一时间启动对不合格样品生产经营主体所应承担的主体责任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不出现以偏概全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错误转嫁情况。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责任主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监督抽检结果
 
  本期监督抽检共1863批,不合格样品21批,其中生产环节9批,流通环节9批,餐饮环节3批,总体不合格率为1.13%。
 
  (一)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结果
 
  对本环节食品生产企业350批食品样品开展监督抽检,抽检品种主要有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含桶装水)、蔬菜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冷冻饮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等。抽检结果9批样品不合格。
 
  对107批乳及乳制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本环节抽检不合格率为1.97%。
 
  生产环节食品、乳及乳制品监督抽检结果见表1。
 
  表1   生产环节食品、乳及乳制品监督抽检的品种、批次数及结果

序号

产品种类

总批次数(批)

合格批次数(批)

不合格批次数及指标

1

蔬菜制品

13

11

2批次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

2

糕点

114

112

2批次不合格,柠檬黄、脱氢乙酸、山梨酸、丙酸和脱氢乙酸各自使用量占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3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84

80

4批次不合格,过氧化值、脂肪酸组成、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酸值

4

方便食品

13

12

1批不合格,胭脂红、日落黄

5

饼干

7

7

6

其他食品

2

2

7

薯类和膨化食品

8

8

8

调味品

42

42

9

粮食加工品

9

9

10

豆制品

2

2

11

饮料(含桶装水)

35

35

12

茶叶及相关制品

1

1

13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

1

14

水产制品

4

4

15

水果制品

1

1

16

糖果制品

3

3

17

速冻食品

2

2

18

蛋制品

2

2

19

冷冻饮品

5

5

20

肉制品

2

2

21

乳及乳制品专项

107

107

22

合计

457

448

9批不合格



  (二)流通环节的监督抽检结果
 
  本环节食品经营企业787批样品监督抽检,其中:
 
  1.对我市商场、超市、专卖店等流通环节的476批食品开展监督抽检,抽检品种主要为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蜜饯及水果制品、蜂产品、豆制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淀粉及其制品、饮料(含桶装水)、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粮食及其制品、水产制品等。抽检结果7批样品不合格。经核查,标称为“千禾黄豆酱油”的2个批次不合格样品,实为假冒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产品。
 
  2.对我市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销售的311批食用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检,抽检品种主要为蔬菜、水果、水产品、生鲜畜禽肉等。抽检结果2批样品不合格。
 
  本环节抽检不合格率为1.14%。
 
  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见表2。
 
  表2   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的品种、批次数及结果

序号

产品种类

总批次数(批)

合格批次数(批)

不合格批次数及指标

1

水果

147

147

2

蔬菜

150

150

3

速冻食品

32

31

1批不合格,安赛蜜

4

蜜饯及水果制品

39

38

1批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

5

蜂产品

36

34

2批不合格,果糖和葡萄糖含量、氯霉素

6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78

77

1批不合格,溶剂残留量

7

调味品

6

4

2批不合格,氨基酸态氮

8

蔬菜制品

1

1

9

饮料(含桶装水)

13

13

10

冷冻饮品

20

20

11

薯类和膨化食品

1

1

12

糕点

120

120

13

淀粉及其制品

22

22

14

豆制品

32

32

15

粮食及其制品

2

2

16

酒类

43

43

17

水产及其制品

18

16

2批不合格,3-氨基-2-噁唑烷基酮、氨基脲

18

罐头

11

11

19

肉制品

6

6

20

茶叶及相关制品

8

8

21

乳及乳制品

1

1

22

生鲜畜禽肉

1

1

23

合计

787

778

9批不合格




  (三)餐饮环节的监督抽检结果
 
  对本环节餐饮经营企业619批食品样品开展监督抽检,抽检品种主要有粮食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糕点等。抽检结果3批样品不合格。
 
  本环节抽检不合格率为0.48%。
 
  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见表3。
 
  表3   餐饮环节食品、乳及乳制品督抽检的品种、批次数及结果

序号

产品种类

总批次数(批)

合格批次数(批)

不合格批次数及指标

1

粮食及其制品

306

304

2批不合格,铝

2

调味品

301

301

3

乳及乳制品

5

5

4

糕点

4

3

1批不合格,铝

5

盒饭

1

1

6

肉及肉制品

2

2

7

合计

619

616

3批不合格



  三、特别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31热线电话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或举报。
 
  被公开的当事人对信息公开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信息公开之日起30日内向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核。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查询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具体信息,请登录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
 
  附件: 1.   成都市 2015年第六期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检验结果表
 
  2.    成都市2015年第六期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检验结果表
 
  3.    成都市2015年第六期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检验结果表
 
  4.    成都市2015年第六期食品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检验结果表
 
  5.    成都市2015年第六期乳及乳制品专项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检验结果表
 
  6.    成都市2015年第六期食品生产环节不合格样品抽检信息汇总表
 
  7.    成都市2015年第六期食品流通环节不合格样品抽检信息汇总表
 
  8.    成都市 2015年第六期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不合格样品抽检信息汇总表
 
  9.    成都市 2015年第六期食品餐饮环节不合格样品抽检信息汇总表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8日



日期:2016-01-20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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