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5年吉林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27期)进行公示。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份抽检3类食品6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5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96%。现公示如下: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调味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姜粉中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函告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8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18.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18.xlsx
日期:2016-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