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5年保健食品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四期)进行公示。本次公示内容为保健食品下半年国家监督抽检的补充公示。本次公示的保健食品包括通便、提高缺氧耐受力类保健食品。抽检依据为经过相关部门或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补充检验方法等。抽检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功效/标志性成分、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法添加等。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是否齐全,查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8日
附件:
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18.xlsx
保健食品抽检合格-20160118.xls
日期:2016-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