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底至2015年5月13日,被告人刘某某在本市栖霞区合班村32 号经营成人性保健品店,销售“德国黑蚂蚁”、“金伟哥”等性保健品。2015年4月16日,南京市栖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刘某某发放《关于清查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类保健品(药品)的告知书》,告知其停止销售含有国家禁止添加西地那非等成分的保健品。同年5月13日,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与南京市栖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刘某某经营的上述性保健品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黑金刚”、“德国黑蚂蚁”等性保健品220粒。刘某某被现场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经鉴定,上述被查获的220粒性保健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2015年12月,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日期:201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