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豆类及其制品主要包括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 27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总砷、铅、吊白块、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9个指标。共抽检豆制品样品52批次,涉及6个生产省份,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 1 月13日
相关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13-豆类及其制品.xls
日期:2016-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