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包括:酒类、焙烤食品、调味品。抽检样品共计94批次,其中合格85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焙烤食品4批次、酒类2批次、调味品3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51130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51130
日期:201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