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焙烤食品、蔬菜及其制品、调味品、水产及水产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罐头共6大类285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247批次,不合格产品38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
1.焙烤食品:标称枣庄龚老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珍奶棒(饼干)1批次、标称临沂杰士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棒棒仔1批次,均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不合格;标称枣庄市欣百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指饼(普通型韧性饼干)1批次、标称滕州市聚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1 牛奶饼1批次,均为柠檬黄指标不合格;标称平原县星鑫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酪之恋1批次、标称阳谷县武大郎炊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武大郎炊饼(甜味)1批次,均为糖精钠指标不合格;标称山东祥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田园小饼(韧性饼干)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日落黄指标不合格;标称临沂市兰山区诚君食品厂生产的大麻仁饼干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指标不合格。标称济南野风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煎饼(核桃味)中过氧化值指标不合格;标称平原县金五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明治蛋糕中菌落总数指标不合格。
2.蔬菜及其制品:标称寿光市宝烨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羊口老咸菜(虾油渍菜)2批次、标称寿光市羊口镇克兰酱菜中心生产的虾油萝卜(虾油渍菜)1批次、标称潍坊欣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油萝卜老咸菜1批次、标称寿光市隆昌海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羊口老咸菜1批次、标称青州市红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私房小菜1批次、标称青岛春雨调味厂生产的美味海带丝1批次,均为总砷指标不合格;标称济南槐荫杜氏酱菜厂生产的香疙瘩1批次、标称山东御鲜苑副食有限公司生产的什锦菜1批次和酱佛手1批次、标称诸城市泰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密缘酱菜2批次、标称青州市湘辣居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皮辣椒1批次,均为苯甲酸指标不合格;标称诸城市润佳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庄园酱菜中苯甲酸、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指标不合格;标称聊城市新生蔬菜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糖蒜中苯甲酸、糖精钠(以糖精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指标不合格标称山东莱芜泰顺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宝菜中苯甲酸、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及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指标不合格。
3.调味品:标称乐陵市永兴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炖(卤)牛羊肉料1批次和炖(卤)鸡调味品1批次、标称乐陵市锦丰调味品加工厂生产的炖(卤)肉调料1批次、标称乐陵市三发调味品加工厂生产的三发五香粉调料1批次、标称乐陵市振华饮食调味加工厂生产的炖鸡调料1批次、标称乐陵市永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炖(卤)鸡调料1批次、均为二氧化硫指标不合格;标称曲阜市孔膳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香米醋中苯甲酸指标不合格;标称高唐县众和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陆发老抽(酿造酱油)中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指标不合格;标称曹县五旺食品酿造厂生产的甜面酱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指标不合格。
4.水产及水产制品:标称青岛海栈水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1批次、标称威海市文登区润鹏海产品加工厂生产的即食海蜇头1批次,均为菌落总数指标不合格。
5.罐头:标称荣成市渔家乐食品厂生产的即食黄花鱼中山梨酸指标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06-焙烤食品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06--焙烤食品
3.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06-蔬菜及其制品
4.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06--蔬菜及其制品
5.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06--调味品
6.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06--水产品及水产制品
7.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06--水果及其制品
8.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06--罐头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6日
日期:201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