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19类产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蜂产品、罐头、乳制品、冷冻饮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食品添加剂、餐饮食品、豆类及其制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共134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22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湖北洪森天利油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香压榨菜籽油(非转基因)和初榨优质菜籽油、湖北天星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浓香菜籽油检出溶剂残留量超标;湖北红莲春香油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土榨特香花生油检出酸值(KOH)超标。
(二)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武汉市黄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腊鸭脯检出酸价(以脂肪计)超标。
(三)蔬菜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宜昌市尚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辣(酱腌菜)检出苯甲酸超标;湖北民安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行走莴笋(香辣味)和勇敢豆角(香辣味)检出山梨酸超标;洪湖市莲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合干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四)水果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武汉粤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萝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五)饮料不合格样品4批次:武汉市千素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梅膏(中百仓储自有品牌)和酸梅膏(白猴牌)、武汉市金汇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梅膏(浓缩型)检出糖精钠超标;武汉长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汉南分公司生产的酸梅膏检出糖精钠和脱氢乙酸超标。
(六)酒类不合格样品2批次:湖北百姓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市浙湖桑港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酒和精酿黄酒检出甜蜜素超标,β-苯乙醇不达标。
(七)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秭归康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土豆脆锅巴检出安赛蜜超标、脆土豆(烧烤味)和天喔脆土豆(麻辣味)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康辉锅巴(麻辣味)和多味锅巴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生产企业所在地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取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51231
2. 食品抽检合格-20151231
2015年12月31日
日期: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