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107736号公告,订定“资本额达新台币3千万元以上之面粉、淀粉、食盐、糖及酱油食品制造业者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并自2016年7月1日生效。
公告事项:
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的食品制造业者:
一、办理工厂登记且资本额达新台币3千万元以上的面粉制造业。
二、办理工厂登记且资本额达新台币3千万元以上的淀粉制造业。
三、办理工厂登记且资本额达新台币3千万元以上的食盐制造业。
四、办理工厂登记且资本额达新台币3千万元以上的糖制造业。
五、办理工厂登记且资本额达新台币3千万元以上的酱油制造业。
日期: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