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共公布97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肉与肉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及其制品等8大类,全部合格。具体为:
1、粮食及粮食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铅、合成着色剂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2、肉与肉制品12批,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兽药残留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3、水产与水产制品1批,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4、酒类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5、茶叶及其相关制品4批次,检测项目为铅、合成着色剂、二氧化硫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6、餐饮食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致病菌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7、食品添加剂2批次,检验项目为二氧化硫、铬、铅、总砷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8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铅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附件: 2015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8日
日期: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