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餐饮服务环节的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2015年4—6月,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餐饮环节食品527批次样品,合格样品52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布。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及其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5年度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2. 2015年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 12月 17日
日期: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