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10月组织开展对广西部分地区食品销售环节水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覆盖柳州、桂林、梧州、百色、贵港、玉林、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10个设区市及所辖的部分县(市、区),抽检涉及超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共抽检样品230批次,合格192批次,合格率83.5%,不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检出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孔雀石绿。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水产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依法查处。
【 附件点击下载】:1.2015年广西食品销售环节水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
2.抽检信息小贴士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2日
日期: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