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9月22日起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大足冬菜》(DBS 50/ 010—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传统风干榨菜》(DBS 50/ 016—2014) 和《榨菜调味液》(DB50/T151-2004)。
特此通告
附件:废止的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一览表.doc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
废止的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一览表
序号 | 废止标准编号 | 废止标准名称 |
1 | DBS 50/ 010-2014 |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大足冬菜 |
2 | DBS 50/ 016-2014 |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传统风干榨菜 |
3 | DB50/T 151-2004 | 榨菜调味液 |
日期:201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