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24期(总第35期)中的1批次不合格金质玉米胚芽油(生产日期/批号:2015.5.18),标称被抽样单位为“山东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分店”,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岛品品好粮油有限公司”。由于标称生产企业尚未收到该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尚未依法行使申请复检或者异议的权利,该批次产品的酸价指标依法尚不能确定为不合格。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撤回该次通告中的上述信息。相关企业行使完毕,得到确认结果后再行通告。
特此声明。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7日
日期:201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