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4026号公告,预告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五, 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修正要点如下:
1. 增修订及删除亚醌螨等35种农药在134种作物类别的农药残留容许量。
2. 增订茶籽(含茶叶籽及油茶籽)于干豆类。
修正草案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151
日期:2015-12-17
2015年12月1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4026号公告,预告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五, 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修正要点如下:
1. 增修订及删除亚醌螨等35种农药在134种作物类别的农药残留容许量。
2. 增订茶籽(含茶叶籽及油茶籽)于干豆类。
修正草案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