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下达2015年食品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的通知》(泰食药监综〔2015〕1号)安排,为进一步保障我市食品安全,2015年第四季度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部分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覆盖全市3个县市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对葡萄酒、肉制品、生鲜肉、焙烤食品等4类产品,合计36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发现11批次抽检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69.44%。
对本通报附件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组织进行后处理工作。本次抽检具体结果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2015年第四季度市监督抽检合格报告详表.doc
2015年第四季度泰安市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详表.doc
日期: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