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韩国KFDA为确保酒类的保管、流通符合卫生标准,制作了“酒类的保管及经营管理要领”手册,以酒类销售者为对象进行分发。
手册的主要内容有:1.酒类的存放环境 2.酒类存放及处理方法 3.空瓶处理方法。
首先,酒类不能与化学药品、石油、农药等食品以外的影响其质量的物品一起存放。冬季,如果将烧酒等与加热燃料(石油)一起存放,会产生异味(石油味),因此需多加注意。
其次,酒类存放时,应避免直射光线、避高温,并确保冬季不会结冰。啤酒高温存放时,会有异味(氧化味),急速的温度变化会使啤酒成分发生变化,可生成沉淀物等,因此应避免直射光线,置于阴凉处保管。
另外,生浊酒等冷藏保管酒类,应在0~10℃温度下保管,不得在室温(1~35℃)下保管、流通。且生浊酒可通过瓶塞排除二氧化碳,倾倒或受外部冲击压力上升时,酒会溢出,所以应竖立存放。
保管温度范围:
常温:15~25℃,室温:1~35℃,冷藏:0~10℃
韩国KFDA称,此手册通过向酒类销售业者普及正确的酒类存放及处理方法,将有助于预防酒类安全事故、维持酒类品质。
原文链接: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7383
日期: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