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食品整治办〔2008〕3号通知、《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总砷、铅、吊白块、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黄曲霉毒素B1、色素等10个指标。共抽检豆制品样品105批次,涉及13个生产省份,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9日
相关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51209-豆类及其制品.xlsx
日期:201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