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旅游景区内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沙、湘潭、衡阳、岳阳、常德、邵阳、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8个市州旅游景区的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专项抽检。现公告如下:
本次抽检主要检测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物等安全指标。食品流通环节涵盖了土特产超市、小食杂店、宾馆旅游特产销售点等;餐饮服务环节涵盖了旅游团体餐馆、农家乐餐饮、旅游定点宾馆。在抽检的120批次食品中,合格108批次,不合格12批次,合格率为90%。主要问题是肉及肉制品类食品中盐酸克伦特罗、酸价超标、重金属总砷不合格,调味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预包装土特产中酸价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情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省局已要求有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并要求各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旅游景区食品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 2015年湖南省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不合格食品名单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7日
日期:201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