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东营市2015年市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保障市民食品消费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东营市食品包括月饼、茶叶、炒货、豆制品、生鲜肉和熟肉制品进行监督抽检,本期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13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食品130批次,不合格食品0批次,抽检合格率100.00%。现通告如下:
一、本次抽检的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包括周口金丝猴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豆黄金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三十几家生产企业,这些企业样品检验全部合格,具体监督抽检合格产品及其标示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表。
二、市民食品消费安全提示。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食品安全角度就月饼、茶叶、炒货、豆制品、生鲜肉、和熟肉制品等选购、贮存和食用等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1.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预包装食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散装食品选购时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样品外观、贮存条件等。
2.购买后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贮存,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贮存时限不能超过产品保质期。
3.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表: 第三期合格、不合格生产经营者单位名单.xls
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4日
日期:2015-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