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5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第5期)进行公示。
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10类食品106批次样品,其中,餐饮食品47批次,蛋及蛋制品7批次,蜂产品5批次,罐头2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1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及其制品7批次,饮料7批次,全部合格。现公示如下: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51127
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7日
日期:2015-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