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有机产品认证法规标准体系,国家认监委注册部组织对《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05]第11号)进行了修订,并于2009年6月公开征求了意见。现组织部分有机产品认证专家再次研究讨论,形成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二稿),请各单位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修改意见请于2010年1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到国家认监委注册部。
联系人:王茂华
联系电话:010-82262708 传真:010-82260757
电子邮件:wangmh@cnca.gov.cn cncawangmh@yahoo.com.cn
附件:
1. 有机规则修改意见稿第二稿.doc
2.有机认证目录.xls
3.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征求意见表.doc
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日期:200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