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工作部署,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全年共监督抽检223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9.1%;主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煎炸过程用油 (自制);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生湿面制品(餐饮自制)、发酵面制品(餐饮自制);肉制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发酵肉制品、酱卤肉、肴肉、肉灌肠、肉干、肉脯、肉松、其他熟肉干制品、烧烤肉、熏煮火腿(自制)、肉冻,皮冻,水晶肘子、水晶肠等(自制));酱腌菜(自制);复合调味料(自制):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自制));糕点(自制):(糕点、面包(自制)(冷加工糕点面包(自制)、热加工糕点面包(自制));餐饮具(复用餐饮具:餐馆用餐饮具含陶瓷,玻璃,密胺餐饮具)。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样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针对本次抽检发现的问题样品,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信息公布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全面排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附表: 食品抽检合格-2015120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51203
日期:2015-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