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肥、芜湖、铜陵、池州、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食糖、酒类、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 、蜂产品、冷冻饮品、罐头、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等24类食品共1889批次样品,其中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66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1.22%。
本次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的有:蛋及蛋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饮料、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罐头、食糖、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等15类食品;检出不合格样品的有9类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2批次、肉及肉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及其制品1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调味品2批次、酒类9批次、豆类及其制品2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到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为:生鲜肉抽检32批次,鲜蛋抽检13批次,蔬菜抽检37批次,新鲜水果抽检23批次,水产品抽检163批次,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品质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是一般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禁用兽药、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重金属指标各检出一批不合格样品。
截止到11月20日,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各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共下架封存涉嫌不合格食品35公斤,召回食品3721公斤,责令企业进行整改29家,行政处罚立案35起,处罚没收非法所得2251元,行政处罚罚款41380元。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日
日期:201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