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罐头、粮食及粮食制品、蛋及蛋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共4大类497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496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99.8%。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标称成武溢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酥鸡中“山梨酸”指标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51202-罐头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51202-罐头
3: 食品抽检合格-20151202-粮食及粮食制品
4: 食品抽检合格-20151202-蛋及蛋制品
5: 食品抽检合格-20151202-薯类及膨化食品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日
日期:201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