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9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制品18批次。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现将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琼中营根营城榨油厂生产的纯正花生油(500ml/瓶、1.6L/瓶)过氧化值和黄曲霉毒素B1超标。琼中县食药监管局已责令琼中营根营城榨油厂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
合格样品16批次,来源于13家经营、生产企业。分别是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三亚必胜客时代海岸餐厅、百胜餐饮(深圳)有限公司三亚肯德基海棠湾餐厅、琼海文华荷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文昌来龙旅业有限公司凤凰城大酒店、文昌文城新怡园中西茶店、百胜餐饮(深圳)有限公司肯德基儋州餐厅、海南豪威旅业有限公司儋州豪威麒麟大酒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海南银达国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东方广场分店、百胜餐饮(深圳)有限公司琼海肯德基东升餐厅使用的煎炸油;海南符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福食用调和油、符氏原味花生油和符氏玉米油;琼海康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量子牌清香调和油;海南美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娜古香冷榨椰子油;定安福禧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花生油和花生油。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合格产品信息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日期: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