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粮食及其制品主要包括小麦粉、大米、挂面、方便食品及其他粮食加工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方便面卫生标准》(GB17400-2003)、食品整治办(2009)5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三批)》的通知、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2011年第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预包装冷藏膳食》(DB31/2025-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汞、砷等重金属,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真菌毒素以及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39个指标。共抽检粮食及其制品样品196批次,涉及17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小麦粉14批次、大米42批次、挂面26批次、方便食品62批次、其他粮食加工品52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 1-2粮食及粮食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9月).xlsx
日期:201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