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经授权,现将国家总局委托我省在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抽检的369批次食品中,涉及水产品及水产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及其制品4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国抽)信息公布如下:
本期公布的4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8个生产省份的41家企业,共计91批次,合格产品84批次,合格率为92.31%,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率为7.69%。其中:
水产品及水产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酒类76批次,合格72批次,不合格4批次;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
水果及其制品3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1批次。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已按照有关规定通报当地食药监部门,进行了核查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1 水产品及其制品.xls
表 1 合格产品信息-水产品及水产制品.xls
附件2 酒类监督抽检信息.xls
表 1 合格产品信息-酒类.xls
表 2 不合格产品信息-酒类.xls
附件3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督抽检信息.xls
表 1 不合格产品信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附件4 水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xls
表 1 合格产品信息-水果及其制品.xls
表 2 不合格产品信息-水果及其制品.xls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3日
日期: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