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水产品及水产制品主要包括水产品、水产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甲基汞、无机砷等重金属,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等6个指标。共抽检水产品30批次,涉及5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3.33%,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孔雀石绿。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孔雀石绿系水产品养殖和运输过程违规使用渔药所致,滥用渔药不仅会产生食品安全隐患,也会导致抗生素耐药风险。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4日
相关附件: 7-1水产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7-2水产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日期:201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