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5年吉林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16期)进行公示。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抽检 6类食品6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蛋及蛋制品2批次,豆类及其制品7批次,酒类12批次,乳制品12批次,蔬菜及其制品22批次,全部合格;焙烤食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8.33%。现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焙烤食品1批次:东莞市东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伍仁月饼中菌落总数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日
附件:
第16期不合格公示.xls
第16期合格公示.xls
日期:2015-11-02